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涉及高淳区彬全水产品经营店经营的鳊鱼。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淳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其中高淳区彬全水产品经营店经营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6.5千克,2.99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均已销售,货值130元。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为养殖过程中恩诺沙星使用过量。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