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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运昌工贸”所产鳕鱼片被检出污染物超标 回应:不是人为添加,自然产生

2022-04-22 11:11: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10批次质量不合格食品,其中,标称山东省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本次抽检的这款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21.1μg/kg,超标5倍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鳕鱼片此前曾被山东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显示,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批次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960元;罚款50000元。

就鳕鱼片污染物超标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对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在回答本网提出的产品不合格原因的问题时接连说不知道,然后又称,“这是污染物,这个东西不是人为添加的,是自然产生的。”随后在回答其他提问时又接连说不知道。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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