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临汾市尧都区阿龙精品水果批发部销售的猕猴桃、猕猴桃(奇异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抽自临汾市尧都区阿龙精品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的猕猴桃,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抽自临汾市尧都区阿龙精品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的猕猴桃(奇异果),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1月22日将2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调查。经查,1.该批次不合格猕猴桃共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2.猕猴桃(奇异果)共购进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是均已销售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整改措施:增强安全主体意识。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通报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