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4月14日发布的通告,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9类食品168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267批次,主要为大米、小麦粉、谷物粉类制成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普宁市流沙南环大道与康美大道交汇处万泰城第18-19幢(负一层、1-3层) | 饺子皮(生湿面制品) | / | / | 2021-10-21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91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2 | / | / | 普宁市流沙周召贵饮食店 | 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安村长安街东侧北起21号首层 | 馄饨皮 | / | / | 2021-10-22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86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3 | / | / |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黄绍逢食品店 |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新街市日杂17档 | 生面(生湿面制品) | / | / | 2021-10-26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0421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4 | / | /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清发面制品店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24号清河综合市场I区156号铺 | 手工面 | / | / | 2021-10-27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93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 | / | /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清发面制品店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24号清河综合市场I区156号铺 | 饺子皮 | / | / | 2021-10-27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820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6 | / | /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赖林江食品店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224号清河综合市场I区159号 | 拉面 | / | / | 2021-10-27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16g/kg║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2022年第7期 | 初检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