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第2期总第74期。其中,检出标称临夏州南洋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毓明”黄冰糖(生产日期:2021-10-20),色值不符合 GB/T 35883-2018《冰糖》标准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抽样/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1 | 临夏州南洋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黄泥湾工业园区 | 临夏州南洋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黄泥湾工业园区 | 黄冰糖 | 20kg/箱 | 毓明 | 2021/10/20 | 色值||151IU||200IU | 食糖 | 甘市监通告〔2022〕第2期总第74期 | 2022.4.8 | 甘肃/国抽 |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