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18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2134号),共涉及宁夏1家食品经营企业的1个批次产品。现将银川市兴庆区乐杞来食品商行经营的不合格甘草杏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在上海 寻 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 多 多)对银川市兴庆区乐杞来食品商行经营的甘草杏(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兰州佳旺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规格型号为280g/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当事人销售的甘草杏为预包装食品,在进货时已索要了相关票据和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同时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进货来源,并采取发布召回公告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甘草杏为预包装食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过程控制不严格所致。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银川市兴庆区乐杞来商行采取整改措施为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属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已于2022年3月16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培训,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进货查验,规范索证索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3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已发送线索移送函,将案件线索移送产品购进单位宁夏宁安堡土特产有限公司所在地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后续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