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期)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SCH330000300400101的“眼球爆酱软糖”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哈熊电子商务商行销售的“眼球爆酱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编号为No.JKS21074149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当事人无异议。经查,当事人义乌市哈熊电子商务商行在2021年5月29日从广东金旺国际动漫有限公司购进了11箱(每箱8盒)“眼球爆酱软糖”,在淘宝平台“金稻谷棒棒糖”店铺销售。我局执法人员上门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未发现被诉产品,被诉产品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凭证、供货者和生产厂家的证照信息、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免予处罚。2022年3月18日,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