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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

2022-03-07 10:1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3月第1期)。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3月第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城香贵州毛尖、贵名都匀毛尖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城香贵州毛尖: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10133798号,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贵名都匀毛尖茶: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黔】质检第J20210133797号,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城香贵州毛尖、贵名都匀毛尖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习水县习酒镇思香副食店给予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29.5元;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筑花市监处罚〔2022〕9号)。

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做好召回处理工作。经查,经查,因销售时间较长,已销售至消费者个人,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本批次“天城香贵州毛尖、贵名都匀毛尖茶”中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不合格的原因是管理不严谨导致,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现已全部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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