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涉及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的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芝麻;抽样单编号:NCP2150011665212243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2月1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1-10-22的同批次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芝麻共购进2.5kg,本局抽样2.5kg,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芝麻已全部用于本局2021年11月16日的抽样检验。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超市的日常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