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涉及江津区新鲜生活超市于2021年11月12日销售的干山药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干山药片,抽样单编号:DC21500116684934378,检验结论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0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2月8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的同批次干山药片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0日生产的干山药片共计1kg,抽样基数10886kg,本局抽样0.88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干山药片。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