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涉及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的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芝麻;抽样单编号:NCP2150011665212243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2月13日,该局依法向当事人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1-10-22的同批次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芝麻共购进2.5kg,本局抽样2.5kg,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芝麻已全部用于该局2021年11月16日的抽样检验。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该局后续将加强对该超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