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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3.4)

2022-03-07 10:00: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4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3.4)。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3.4)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5号37栋百益上河城B9号楼1-21、1-21-1号(经营者:南宁市江南区梁小厨鸭肉粉餐饮店(梁小翠))经营使用的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江南区梁小厨鸭肉粉餐饮店(梁小翠)经营使用的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1-11-12)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No:SQ210848)显示:该店经营使用的餐(饮)具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江南区梁小厨鸭肉粉餐饮店(梁小翠)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No:SQ210848)相同批次的餐(饮)具碗在经营使用。经查,该店共自行消毒不合格批次的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1-11-12)20个,已使用20个(含抽样),无剩余库存。我局于2021年12月21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做好餐(饮)具消毒及使用记录(台账)。

二、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延长线广西南宁市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粮油区E栋628、638、648号铺面(经营者:南宁市谢有明干杂批发部(谢有明))经营的开心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6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谢有明干杂批发部(谢有明)经营的开心果(生产日期:2021-08-20)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1ID0688)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开心果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谢有明干杂批发部(谢有明)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No:SP2021ID0688)相同批次的开心果在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开心果(生产日期:2021-08-20)19kg,已销售15.5kg(含抽样4kg),于2022年1月13日退回厂家3.5kg,无剩余库存。我局于2022年1月18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精品街24号(经营者: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生产日期:2021-11-05)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No:GTJ(2022)GC0004)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全氮(以氮计)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江南区林宝食品店(黄才茜)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检验报告》(No:GTJ(2022)GC0004)相同批次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在售。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的邕城人家博白白切酱油(生产日期:2021-11-05)96瓶,已销售16瓶(含抽样10瓶),于2021年12月7日退货回供应商80瓶,无剩余库存。我局于2022年1月7日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并督促召回已销售出去的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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