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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旭东淀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东北水晶拉皮抽检不合格被罚款5500元

2022-03-04 16:0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8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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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锦州市旭东淀粉制品加工厂涉嫌生产铝的残留量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旭东淀粉制品加工厂于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4日生产的东北水晶拉皮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锦州市旭东淀粉制品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该单位未按照规定操作所致。责令经营户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落实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核查处置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罚款5500元。罚没共计5530元。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验收,当事人完成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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