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0期)。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第10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永川区柏光华白酒加工厂的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白酒,规格型号:散装63.4%vol加工日期:2021-03-26,不合格项目:总酸。
(二)对加工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依法于2021年12月15日向该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白酒加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该加工厂排查,因发酵周期短,润粮效果差致其加工生产的白酒出现总酸不合格风险。该加工厂现已延长发酵时间和润粮时间,提高水分用量,其加工生产的产品经2022年1月10日复查抽检,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