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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2022-03-03 09:57: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号、第54号),涉及我市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岳县分公司销售的花生米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9686;产品名称:花生米;生产日期:2021-10-04;规格型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委托生产企业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丰缘农产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岳县分公司;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₁。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岳县分公司销售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花生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39.4元。合计处罚没款15239.4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叁拾玖元肆角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由于黄曲霉毒素B₁生物毒素的产生可以在生产、储存、销售多个环节,故不能查明原因。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岳县分公司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加强储存、销售环节的食品管理,防止食品因保管不善导致产生生物毒素。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安岳县叼嘴婆火锅兔店使用的绿色环保餐具(筷子)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9720;产品名称:绿色环保餐具(筷子);生产日期:2021-11-08;规格型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安岳县洁美餐具消毒中心;被抽样单位:安岳县叼嘴婆火锅兔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安岳县叼嘴婆火锅兔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彻底的绿色环保餐具(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处罚:警告。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安岳县叼嘴婆火锅兔店购进使用消毒不彻底的绿色环保餐具(筷子),未完全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逾期不改正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当事人表示立即整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月22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三、乐至县良安镇安氏酒厂销售的“散装白酒49%vol(18元)”和“散装白酒46%vol”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1510000687233795;产品名称:散装白酒49%vol(18元);规格型号:/;加工日期:2021-10-26;抽样单编号:SC21510000687233796;产品名称:散装白酒46%vol(10元);规格型号:/;加工日期:2021-10-2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乐至县良安镇安氏酒厂。不合格项目:固形物。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散装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两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控制不严,固形物项目不符合 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要求。乐至县局于2022年2月21日组织复检验收,当事人不再销售不合格食品,已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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