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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

2022-03-02 17:39: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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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1年9月9日、10月28日、11月1日、11月8日、11月24日和11月26日发布涉及我区1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我区7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1.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农产品抽检计划,2021年8月16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武汉市江岸区幸福家生鲜超市经营的“武昌鱼”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9月1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七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2.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农产品抽检计划,2021年8月16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武汉市江岸区曦玥生鲜店经营的“国产香蕉”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9月1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七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2021年9月22日该单位提出复检申请,2021年9月30日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3.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抽检计划,2021年10月8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荷万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营养豆腐”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4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4.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抽检计划,2021年11月2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岸区喻家菜馆使用的“麻婆豆腐碗(自行消毒餐具)、小炒肉盘(自行消毒餐具)、回锅肉盘(自行消毒餐具)、干煸藕丝盘(自行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30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桥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5.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抽检计划,2021年10月18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岸区佳帆小吃店使用的“大汤碗 ”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15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6.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抽检计划,2021年11月2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江岸区汉铁小学使用的“方形菜盘”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2月8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7.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2021年9月24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天下君易超市有限公司售卖的“燕麦酥(紫薯味)(油炸类糕点)、白京果(油炸类糕点)”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0月2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谌家矶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武汉市江岸区幸福家生鲜超市表示在进货时对方提供了该产品的检验报告单,以后将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把进货关,守法经营。

2.武汉市江岸区曦玥生鲜店表示在进货时进行了检测,今后将严格把控,注意食品安全,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3.武汉市荷万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不合格抽检消息后立即召开全员紧急会议,强调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停售该原材料的餐品,进行更换生产厂家。

4.武汉市江岸区喻家菜馆已更换消毒柜,表示日后将做好相关消杀工作,确保餐具卫生。

5.武汉市江岸区佳帆小吃店表示以后将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每天定时消毒餐具,确保餐具食品卫生。

6.武汉市江岸区汉铁小学表示以后将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每天定时消毒餐具,确保餐具食品卫生。

7.武汉天下君易超市有限公司表示今后会对采购商品进行严格把控,做好索证索票,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武汉市江岸区幸福家生鲜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七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2.武汉市江岸区曦玥生鲜店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七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3.武汉市荷万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4.武汉市江岸区喻家菜馆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桥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5.武汉市江岸区佳帆小吃店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清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6.武汉市江岸区汉铁小学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

7.武汉天下君易超市有限公司售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谌家矶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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