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5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长沙市雨花区胖子开小灶餐馆消毒餐具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沙市雨花区胖子开小灶餐馆消毒餐具抽检不合格处置
我局砂子塘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长沙市雨花区胖子开小灶餐馆消毒餐具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当天送达该餐馆,该餐馆未提出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现场检查,消毒不规范,无明显储存区域。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雨市监改字[2021]0003272号)限期改正,并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雨市监当处[2021]0000921号)给予警告。
2021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该餐馆对餐具清洗、消毒及储存条件等基本符合要求,整改到位。
该餐馆消毒餐具抽检不合格及时改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于2021年12月18日决定不予立案。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