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号)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NO:NCP21120102111133699),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菜市场邵忠玲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NCP21120102111133699,购进日期:2021年11月9日),不合格项目:腐霉利,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菜市场邵忠玲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以8元/千克的进价,购进20千克韭菜,2千克出售给检验机构,18千克通过零售渠道售出。
(三)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2月2日对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菜市场邵忠玲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不合格韭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