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一家农贸市场个体摊贩。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云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5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NCP21520100690271392),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张云经营的豇豆(批次:2021-11-16)进行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摊贩及时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摊贩开展了自查活动。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要求各农贸市场经营者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