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公告(2022年第6期)。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公告(2022年第6期)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到以下部分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贵阳乌当家禾鲜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人销售的西瓜子(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1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抽检不合格西瓜子当事人共购进5kg,除抽样3.54kg,剩余1.46kg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继续加强进货查验把控;严格验收购进产品资料收集;2.加强销售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2月7日对当事人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字[2022]002号)。
二、贵阳市乌当区富万家生活超市
当事人销售的老姜(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0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抽检不合格老姜当事人共购进25kg,除抽样2.69kg,剩余22.31kg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继续加强进货查验把控,严格验收购进产品资料收集,加强采购验收。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2年2月7日对当事人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字[2022]003号)。
三、贵阳市乌当区百宜乡中心小学食堂
当事人加工餐食采购的豇豆(抽样日期:2021-11-02)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抽检不合格豇豆当事人共购进2.5kg,全部被抽样完毕,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瑕疵。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2.进一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进货查验;3.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2年2月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乌市监处字[2022]005号)。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