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月(4)】。
关于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月(4)】
我局在2021年12月21日收到抽样编号为XC21330721305431560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金华市金东区四联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德缪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1日向金华市金东区德缪蔬菜经营部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72130543156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1月30日从位于金华市农批市场的流动摊位处购进菠菜6.5千克,进价为9元/千克,进货总额为58.5元,在其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塘雅村塘四自然村平安路18号北边一间的蔬菜经营部内销售。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2021年12月21日被本局查获时为止,当事人已销售上述菠菜4.1千克,售价为12元/千克,已销毁菠菜2.4千克。以上共计货值金额78元,违法所得12.3元。2021年12月21日,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