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期),涉及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销售的丑柑、白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8号附43、44号销售的丑柑(抽样单编号为:DC21500105650922448,抽样日期:2021年10月28日),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8号附43、44号销售的白芹菜(抽样单编号为:DC21500105650922451,抽样日期:2021年10月28日),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5日向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丑柑和白芹菜。经调查,该批不合格丑柑是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从江津区双福农贸市场购进的;该批不合格白芹菜是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从江津区双福农贸市场购进的。因为是从江津区双福农贸市场的移动摊贩处购进,所以无法提供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上述两种商品合计进货金额为199.5元(150元+49.5元=199.5元),货值金额为252.64元(175.34元+77.30元=252.64元),违法所得为53.14元(252.64元-199.5元=53.14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重庆好彩购超市有限公司华新街分公司涉嫌销售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销售的丑柑和白芹菜,其苯醚甲环唑和毒死蜱含量不能直接通过感官获得,该不合格项目只能通过检验才能知晓。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并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较小。案发后当事人能够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召回不合格食品,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工作,食品召回公告期间没有消费者来退货,也未接到反映因食用涉案食品出现了身体不适。符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减轻处罚:(一)涉案财物或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规定(自由裁量依据),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江北市监经处字〔2022〕70号),决定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与如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53.14元(大写:伍拾叁点壹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