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锡林浩特市牧淳酸马奶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阿巴嘎策格(酸马奶)
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3日;抽样基数:70瓶
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 DBS15/ 01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 策格(酸马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陆佰玖拾玖元柒角伍分(699.75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牧淳酸马奶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