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台州市路桥晨曦地锅鸡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自消毒餐具(勺子),《检验报告》(No.FC21110326);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6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晨曦地锅鸡店;检测结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2月2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消毒柜通电使用,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店内餐饮具系采用消毒柜进行消毒,消毒时间为20-30分钟。当事人提供相关消毒记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2日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针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过排查,系没有规范化清洗消毒店内的自消毒餐饮具造成的。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规范化清洗消毒店内的自消毒餐饮具,保证自消毒餐饮具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