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发现,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产品名称为“牡峰椴树蜜”,抽样单编号为:GC21230000250332520(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9日, 牡峰+图形商标,规格:380 克/瓶),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16元;2.罚款400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核实,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牡峰椴树蜜”不合格原因为: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使用原料蜂蜜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原料蜂蜜未进行索证索票,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抗生素安全项目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