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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二十期)

2022-01-20 17:08: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二十期)。据通报,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情况如下:

1.北京世纪星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10号楼二层〈职工食堂〉)食堂超出许可范围制售裱花蛋糕;食堂制作冷食类食品的场所无相应的冷食制作设施设备。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半截塔军姚小吃店(招牌:精品沙县木桶饭;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27号院5号〈临时〉)台账记录不完善。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半塔语雍小吃店(招牌:陕味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20院7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旭东佳路商贸有限公司(招牌:东北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村〈398号〉)餐具未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兴通万事通科技有限公司(招牌:螺蛳粉串串香;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大街14号3幢303)餐具未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豫阳昊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北街20号)餐具裸露存放,未保持洁净。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好食洁餐饮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街盛隆祥宏农副产品市场内127号)未清洗的食材直接存放在专间内。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峰豪面食销售部(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后白虎涧村村文明街18号)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后白虎涧农家乐旅游观光园(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后白虎涧村〈村西〉)餐具保洁柜未封闭,未能保持餐具清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来源:昌平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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