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及处置情况(第2批),涉及乐清市柳市潘夏帆零食店。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XC21330382305135353 | 样品名称 | 原味豌豆 |
生产日期 | 2021-08-15 | 型号规格 | 计量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苏州优尔集团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乐清市柳市潘夏帆零食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1-11-09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1-11-10 |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问题产品进行溯源,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检验不合格原味豌豆是苏州优尔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8月15日生产的,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65g/100g,超过标准指标0.5g/100g。当事人这批原味豌豆是从宁波大库商贸有限公司进货的,进货价格为11.55块每斤,销售价格为16块每斤。
当事人销售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味豌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加强溯源监管,对索证索票不齐全、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