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佳民水产品店经营的姜。
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佳民水产品店经营的姜(编号为NCP21330411306531946),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三仟元整(¥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