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9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号)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九九制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生产的颐胃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颐胃饼,抽样单编号:GC2150011665214030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8月26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0月8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的同批次颐胃饼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26日生产的颐胃饼共计480盒,抽样基数480盒,抽样8盒,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颐胃饼。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上汤凤爪(盐焗风味)(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上汤凤爪(盐焗风味)(辐照食品),抽样单编号:SC2144000000494178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17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0月2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7日的同批次上汤凤爪(盐焗风味)(辐照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17日生产的上汤凤爪(盐焗风味)(辐照食品)共计40盒,抽样基数16盒,抽样12盒,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上汤凤爪(盐焗风味)(辐照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重庆新冉冉升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生产的纯红苕粉(红薯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纯红苕粉(红薯淀粉),抽样单编号:XC2145068168494235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1月10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1月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10日的同批次纯红苕粉(红薯淀粉)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10日生产的纯红苕粉(红薯淀粉)共计300袋,抽样基数8袋,本局抽样8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纯红苕粉(红薯淀粉)。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