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涉及常州天目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甜酒酿”。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于2021年9月29日和11月2日分别收到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1年总局抽检计划任务中涉及常州天目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甜酒酿”的不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报告》立即送达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常州天目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甜酒酿”不合格食品:
①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0631097,生产日期:2021-08-02,规格为400克/盒 酒精度:0.5-8%vol,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苏大德福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无锡绿地乐和城店抽样日期:2021-09-08;
②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0631404,生产日期:2021-08-27,规格为360克/盒 酒精度:0.5-8%vol,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抽样日期:2021-10-11。
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依据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第一法 密度瓶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
(二)风险控制情况。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对常州天目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监督常州天目湖天天食品有限公司召回本批次不合格食品“桂花甜酒酿”:
①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0631097,该批次食品生产共计生产720盒,288公斤,货值金额1260元,召回62盒(已处置),其余已销售;
②抽样单编号:GC21320000280631404,共计生产816盒,293.76公斤,货值金额1387.2元,已全部销售。
同时,生产企业承诺将在今后的生产中:1、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建立定期培训考核、检测、检查制度;2、严格遵守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更换发酵力强的甜酒曲;3、在落实整改措施基础上,待产品检验合格后恢复生产,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