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3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2期),涉及锦州市古塔区杜守仁馄饨士英街店供客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古塔区杜守仁馄饨士英街店供客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2021年9月3日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锦州市古塔区杜守仁馄饨士英街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该店对餐具洗消不彻底致该批次餐具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责令经营户立即整改该项问题,严格落实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核查处置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经执法人员现场验收,当事人完成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