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石柱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米粉等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6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县米粉等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如下:
一、南城农贸市场陈栋琴(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城农贸市场蔬菜区(市场公共厕所斜对面))销售的芹菜、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1.食品名称:芹菜,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1506,检验结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2日。2.食品名称:小米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1506,检验结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2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李启菊食品超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北路2号附1号)销售的小米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小米辣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1980,检验结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5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力峰食品加工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乐小区B幢14号)销售的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米粉,抽样单编号:SC21500240653200071,检验结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28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岩峰蔬菜经营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小东农贸市场蔬菜区12号摊位)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NCP21500240653200178,检验结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21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五、重庆念椒食品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98号(重庆金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销售的秘制牛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秘制牛肉,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4460,检验结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8月2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富泰百货经营部(重庆市石柱县三河镇三河街244号)销售的莲蓉味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莲蓉味月饼,抽样单编号:SC21500240653200283,检验结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8月1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燃升副食经营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干溪子路11号(1号天街)车库)销售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花生米,抽样单编号:NCP21500240653200078,检验结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8月21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八、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