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2日,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闽乐汇购超市。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闽乐汇购超市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石狮市闽乐汇购超市销售的三点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闽乐汇购超市销售的三点蟹(购进日期:2021-08-30)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闽乐汇购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狮市监处罚〔2021〕803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闽乐汇购超市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销售的产品都合格。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