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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老姜、花蟹不合格 福建省石狮市鑫莱海鲜酒楼被罚款6000元

2021-12-24 09:44: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2日,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鑫莱海鲜酒楼。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鑫莱海鲜酒楼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石狮市鑫莱海鲜酒楼销售的老姜、花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鑫莱海鲜酒楼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2021-08-31)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老姜(购进日期:2021-09-01)经抽样检验,铅(以Pb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鑫莱海鲜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53元,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狮市监处罚〔2021〕704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鑫莱海鲜酒楼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销售的产品都合格。

2021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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