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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香蕉抽检不合格 黄石市伊家人诚睿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1-12-24 09:40: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2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黄石市伊家人诚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市伊家人诚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市伊家人诚睿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5G0J9W,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受委托,在当事人的待销售货架上抽取批号(购进日期)为2021/10/30的香蕉0.9kg。2021年11月11日,经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该批样品“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 22202110740)各一份,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该批香蕉从黄石市联海水果批发市场收购,当事人采购时未查验保存供货方进货票据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香蕉59kg,购进价格3.4元/kg,销售价格5.96元/kg。截至2021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香蕉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该批次香蕉销售金额375.6元,违法所得375.6元。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排查风险张贴召回公告(已召回数:0)。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在经营香蕉过程中,涉嫌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当事人购进香蕉时,未查验保存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对当事人给予警告;2. 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75.6元;(2)处2000元罚款。

四、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原因: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整改情况: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经营。2.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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