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2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2021第18期)。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2021第18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生产经营企业 1 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汉金富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原味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麻城市融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金富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原味菜籽油(规格型号:5L/瓶;生产日期:20210710)”产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酸值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金富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原味菜籽油(规格型号:5L/瓶;生产日期:20210710)” 生产40瓶,销售40瓶,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已召回20瓶。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