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0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8期)》,涉及南京市栖霞区奇星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临安恒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
信息显示,南京市栖霞区奇星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临安恒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销售方自身保存不当造成。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31.76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