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0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8期)》,涉及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河西中央公园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
信息显示,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河西中央公园店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芒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索取了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该批次出厂检测报告,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了食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并且按储存条件要求储存涉案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