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0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8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街道星火路分公司销售的鳊鱼。
信息显示,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街道星火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经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