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十六期),涉及修文一笑堂大药房经营的食品“千彩堂俏俏胶囊”。
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于2021年8月23日从贵州一恒商贸有限公司购买 “千彩堂俏俏胶囊”(批号:20210103)保健食品共计12盒。2021年8月24日一次性作为样品被抽走。2021年9月26日,收到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移送的修文县一笑堂大药房销售的保健食品“千彩堂俏俏胶囊”(批号:20210103;生产厂家: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食品流通国抽中经检验咖啡因项目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BJ2021A16240)材料。2021年11月8日,收到厂家申请该项目的复检报告《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21-350210044),显示咖啡因项目检验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进行处罚。当事人履行相关查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6日下达了《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筑)市监不罚〔2021〕4205号)。
在不合格报告书送达后,当事人立即整改,但因为该产品全部销售给抽样单位,所以不能召回。但对该店的其他食品,立即查进货的相关票据及相关资料,对该类减肥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立即联系销售方及时退货。执法人员将及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