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4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4号)
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销售不合格甲鱼的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甲鱼,《检验报告》(NO:CJ-R212250F);购进日期:2021年09月0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检测结论:氧氟沙星超标,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认为该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11月1日,执法人员依法将风险监测《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抽检不合格甲鱼。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在2021年9月8日从黄冈市龙感湖淼鑫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甲鱼7.5kg放在超市内销售,截至2021年11月1日已全部销售完,现场要求当事人实施召回,截至2021年12月16日,我局未接到消费者购买该甲鱼的相关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风险监测不予立案。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过排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食品的生产单位营业执照、进货票据等来源证明,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