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5日,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7 期)》,涉及我县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象山鹤浦张成龙食品厂生产的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会同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示执法证后,对象山鹤浦张成龙食品厂进行监督抽样。现场抽取1个批次粉丝。抽样1.5kg,其中检样1.5kg,备样0.5kg。抽样基数150kg,单价16元/kg。以上抽样交由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2021年11月20日,本局收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为352100006018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粉丝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于2021年11月22日将检验报告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三)2021年11月22日,经检查核实,检验期间,当事人将抽样当天所生产经营的粉丝全部售出。目前该小作坊已贴召回公告,且电话通知能联系上的顾客,目前无召回数量。执法人员已对象山鹤浦张成龙食品厂进行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