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1年12月13日消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海口龙华洪丹女水产品摊经营的沙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海口龙华洪丹女水产品摊经营的沙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2日,我局接到了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A2210343070124035C《检验报告》,报告内容为:海口龙华洪丹女水产品摊经营的20210907购进批次的沙螺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报告编号为№:A2210343070124035C的《检验报告》至海口龙华洪丹女水产品摊,未发现经抽检不合格的沙螺。经查明,海口龙华洪丹女水产品摊一共购进海白10公斤,均已销售完毕。
(三)处置情况
当事人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其摊位处张贴《召回公告》,公布召回与上述检测不合格相同批次沙螺。
(四)无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