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名称为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将不合格报告由对应辖区分局送达被抽样单位,并对该食品销售的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监督经营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要求当事人及时整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确保食品安全质量。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5543,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10-20,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华城市场戴亮水产品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10-20,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2、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5444,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10-19,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溧城钱军伟水产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10-19,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3、黑芝麻,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5814,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10-23,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昌举食品商行,抽样日期:2021-10-23,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4、牛蛙,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5386,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10-18,被抽样单位名称:刘贵芳,抽样日期:2021-10-18,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
1、溧阳市华城市场戴亮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鳊鱼,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5543,购进3公斤,货值120元。
2、溧阳市溧城钱军伟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鳊鱼,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5444,购进3公斤,货值60元。
3、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昌举食品商行经营的黑芝麻,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5814,购进5公斤,货值130元。
4、刘贵芳经营的牛蛙,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5386,购进10公斤,货值200元。
以上4批次食用农产品已全部已销售,因为是零售,且数量较少,没做销售记录,实际没能召回。
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明细表 |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 | 抽样单编号 | 报告编号 | 标示生产单位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环节 | 检测报告日期 | 备注 |
1 | 溧阳市华城市场戴亮水产品经营部 | NCP21320481280935543 | №:2021LJZJ-JC06835 | / | 鳊鱼 | 恩诺沙星 |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流通 | 2021.11.16 | |
2 | 溧阳市溧城钱军伟水产经营部 | NCP21320481280935444 | №:2021LJZJ-JC06834 | / | 鳊鱼 | 恩诺沙星 |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流通 | 2021.11.16 | |
3 | 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昌举食品商行 | NCP21320481280935814 | №:2021LJZJ-JC06903 | / | 黑芝麻 | 酸价(以脂肪计) |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流通 | 2021.11.10 | |
4 | 刘贵芳 | NCP21320481280935386 | №:2021LJZJ-JC06833 | / | 牛蛙 | 恩诺沙星 |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流通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