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牛壹锅。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牛壹锅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泉州市牛壹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泉州市牛壹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2021-08-16)经抽样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泉州市牛壹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狮市监处罚〔2021〕800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泉州市牛壹锅餐饮有限公司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销售的产品都合格。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