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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餐饮具处置情况

2021-12-07 10:1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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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6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5期)》,涉及南京市高淳区乐活蛙哥餐饮店使用的勺子、高淳区金水小吃店使用的小碗、南京市高淳区蔡树林小吃店使用的盐帮小子牌麻辣鸡脚。相关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乐活蛙哥餐饮店使用的勺子,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过程不规范,消毒柜没有打开开关。该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当罚[2021]12145号。

高淳区金水小吃店使用的小碗,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清洗消毒过程不规范,没有把餐具放到消毒柜中消毒。该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当罚[2021]12146号。

南京市高淳区蔡树林小吃店使用的盐帮小子牌麻辣鸡脚,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40袋,抽样用去9袋,已使用31袋,货值314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推测上家供货方或生产商原因,自查存储条件符合规定。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字【2021】248号。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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