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绥芬河市慧隆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现,绥芬河市慧隆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为“俄小淼牌经典提拉米苏风味蛋糕”,抽样单编号为:DC21230100250343110(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规格:320 克/盒);“俄小淼牌经典提拉米苏风味蛋糕”,抽样单编号为:DC21230100250342833(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规格:320 克/盒);“斯拉贡牌巧克力味光头饼(糕点)”,抽样单编号为:DC21230100250343252(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日,规格:450克/袋)。绥芬河市慧隆经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经调查核实,绥芬河市慧隆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俄小淼牌经典提拉米苏风味蛋糕”、“斯拉贡牌巧克力味光头饼(糕点)” 3批次产品问题均为商品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 3.4的规定。单位就此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产品的标签进行审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有关食品安全培训,严控采购环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