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绥芬河东昌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现,绥芬河东昌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名称为“马克发牌高级小麦面粉”,抽样单编号为:DC21230100250342534(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规格:2千克/袋);“马克发牌高级小麦面粉”,抽样单编号为:DC21230100250342659(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规格:2千克/袋)。绥芬河东昌经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经调查核实,绥芬河东昌经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马克发牌高级小麦面粉”2批次产品问题均为商品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 4.1.11.3和GB 28050-2011的规定。单位就此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全线召回以上批次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集体学习食品标签相关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检查全线食品标签,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标签,及时联系生产商改正。制定食品标签验收制度,特定验收部门、验收人员进行把控,严格记录进货查验标签情况,及时将出现的问题反馈给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