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5日,浙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2021年8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辖区1个水产摊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姚雅娣(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鲫鱼(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
姚雅娣(个体工商户)一批次鲫鱼(活)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0.792μg/kg,该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依法于2021年9月14日向姚雅娣(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为CJ-R212086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鲫鱼(活)。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