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1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鲜果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澄波湖分公司销售的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13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济南鲜果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澄波湖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05-12)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1]0616号;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单位已经对韭菜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严把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严格查验韭菜双证。
特此通告。
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